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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1
今天我要好好写一写。。恩!about my life in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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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人最近思维波动较大改变较多细节太多无法以顺序展开,所以本次决定采用“关键词”的形式进行写作。
OK. Let’s go。
高跟鞋
五一回家买的这双我生平最贵的鞋子现在成了我的亲密伙伴。它长得到是不错——黑黑的,小小的,头上还有一朵镶了小钻钻的小花花。我还是比较喜欢, kind of, 这种类型的东西的。只是从来没曾预想到本人我也有这样一天:早晨8点半,穿的“人摸狗样”,踏着“咯嗒咯嗒”响的小高跟鞋在地铁里面健步如飞。没错,that’s me。我在告诉我自己。因为你知道我那个小小不安分的灵魂偶尔会从我的躯壳里面探出头来给自己放一下风,然后它就看到“我”——穿的人摸狗样的那个人偶尔踉跄一下的行驶在高跟鞋上,倒是挺有职业风范的披着长烫发,只不过因为长期疏于打理而显得层次模糊,然后背着个尚士杰里面60块钱淘来的小皮包(嘘,不要告诉别人)表情漠然的向前向前行走——一定要表情漠然,这是现代化,no, 后现代化文明下加工业文明双重包裹兼压迫下的所谓现代人民的典型性状。君不见来往穿梭于地铁中的众多白领民众都是一色的枯干表情——眼睛仿佛视若无物,脸蛋仿佛paper face,身上衣服要棱角分明一丝不乱。而我呢,除了硬挤出来的漠然表情,其他就totally是个小冒牌货。I mean:我是一个装在套子里面的冒牌货。我无论到哪里,都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小冒牌货。
请注意:我并不是在发牢骚。Over。(也许是因为这两天看多了《fri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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